现在位置:首页 > |
【返回上一页】 |
四、品学优良,本人有强烈的求学愿望 |
双击自动滚屏 | 时间:2006-11-2 15:35:02 |
受资助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: 家庭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, 因交不起学费失学或即将失学的中、小学生, 本人或抚养人提出申请; 品学优良,本人有强烈的求学愿望; 同意公布家庭困难情况; 愿意做有益于他人和社会的事; 保证及时向资助人汇报情况。 学生本人或抚养人向抚养人所在单位提出申请,到抚养人所在单位团委领取并填写《帮困助学受助生申报表》,也可到帮困助学-希望之行网站(WWW.518ni.org)下载 《帮困助学受助生申报表》下载 | ||
【相关链接】 | ||
打印本页| 关闭窗口 |